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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6-15 | 點閱數: 20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615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00207654

附件:原函、宣傳海報(電子檔2)

主旨:有關110年至113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經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土地銀行)獲選賡續承作,請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69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535號函辦理。

二、「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原由臺灣土地銀行依約承作至110630日止,經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灣土地銀行再度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1071日起至113630日止,為期3年。

三、本貸款相關規定如下:

()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育嬰留職停薪人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及連續服務滿2學年之公立高中()以下代理老師)。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485%(目前為年息1.33%)。

()相關費用:票信查詢費每人每次新臺幣(以下同)100元。

()貸款期限:最長為7年。

()貸款額度:每人核貸最高200萬元,借款人加計其他金融機構同性質貸款,合計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薪)給總額三分之一,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保證責任:借款人借款金額逾80萬元者,應提供不動產擔保或自行覓妥1位一般保證人,該一般保證人須由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員工或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由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出具在職證明書)且符合授信標準之人員擔任,並負一般保證責任。

四、本貸款辦理方式,請洽臺灣土地銀行各分行辦理。另為使服務更臻完善與便利,借款人亦可透過線上申辦個人信貸業務,於該行「個金單一服務平台」(https://oi.landbank.com.tw/)完成申請、簽約及對保等事宜,洽詢電話:02-2314-66330800-231-590

五、檢附總處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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