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90474009號
附件:行政院來函及赴港澳注意事項(共2個電子檔)
主旨:有關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9年12月23日院臺法字第109003607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行政院函影本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