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
主旨: | 轉知社團法人藝文暨家庭教育推廣協會辦理「110年社團法人藝文暨家庭教育推廣協會閩南語演講比賽」,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社團法人藝文暨家庭教育推廣協會109年10月30日中(109)藝協字第179號函辦理。 |
二、 | 比賽資訊: |
(一) | 參賽對象:小學低中高年級、國中生、高中(職)生。 |
(二) | 報名截止日期:110年3月1日(以郵戳為憑)。 |
(三) | 比賽日期:110年4月18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2時整。 |
(四) | 比賽地點:員林國小(彰化縣員林市三民東街221號)。 |
三、 | 比賽相關事宜請逕洽社團法人藝文暨家庭教育推廣協會林瑞瑛老師,電話:(02)29476012 。 |
四、 | 檢送110年社團法人藝文暨家庭教育推廣協會閩南語演講比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