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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長 - 資訊組 | 2019-09-04 | 點閱數: 744

 

主旨:「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
中華民國108年8月26日以院臺護字第1080184606號令修正
發布施行,請查照並轉知所管公營事業。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8年8月26日院臺護字第1080184606B號函辦
理。
二、檢送「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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