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90267317號
附件:發布令影本及「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
主旨:「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9762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89762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