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1080285669A號
附件:發布令、修正「彰化縣政府處理未立案補習班統一裁罰基準」、修正總說明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
主旨:修正「彰化縣政府處理未立案補習班統一裁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彰化縣政府處理未立案補習班統一裁罰基準」、修正總說明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