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乙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參賽,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縣109年度語文競賽第一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本縣109年度語文競賽辦理日期及承辦學校如下: |
(一) |
分區賽辦理日期:109年5月2日(星期六),北區由鹿東國小承辦;南區由田中國小承辦;國中組由大同國中承辦。 |
(二) |
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決賽辦理日期:109年5月2日(星期六),由田中國小承辦。 |
(三) |
國語及閩南語決賽(含閩南語字音字形) 辦理日期:109年9月19日(星期六),由南郭國小承辦。 |
三、 |
旨揭計畫第拾伍條第二項第二款教師組參賽人數規定新增:倘學校有特殊原因未依下列規定派員參賽,需函報本府說明。 |
四、 |
為落實語文教育基礎教學,各校於校內選拔賽後均應派員參加分區賽。報名分區賽時,倘學校有特殊原因於各競賽項目均未能派員參賽,須函報本府說明。 |
五、 |
競賽當日(例假日)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非本府所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 |
七、 |
旨揭競賽相關事宜倘有疑義,請逕洽各區承辦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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