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之指定曲團體 項目及個人項目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7月1日藝演字第1130001992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指定曲經預告期間廣納各界意見後,調整修正詳如附 件紅色標記處;其中團體項目管樂合奏高中職第2首因曲譜 無法購得,更換為「By the Rivers Edge」。請逕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 /Music/default.asp查詢。 |
三、 | 旨揭決賽指定曲目若有後續補充說明,統一公布於全國學 生音樂比賽網站,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 。 |
四、 | 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陳玫陵,連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