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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17 | 點閱數: 4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30222521

附件: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 (電子檔 共1份)

主旨:函轉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65851號函辦理。

二、旨揭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3號(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並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最新法規公布」。

三、檢附「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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