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20312238號
附件:原函影本(1個電子檔)
主旨: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112)年8月1日宣布「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差勤管理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8月7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345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