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更正「本縣111學年度教育盃街舞錦標賽」競賽規程1 份。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2月20日府教體字第1120062881號函。
二、旨揭賽事比賽場地原定於彰化藝術高中舉行,更改為彰安 國中風雨球場舉辦;以及報名方式由電子郵件改為紙本郵 件寄送,詳如附件。
三、檢附更正版競賽規程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