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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2-12-19 | 點閱數: 346
主旨:檢送本縣112年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簡章(詳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11月24日召開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
章」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
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 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
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優等」,身
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 組三年級
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
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
上。
檔  號:
保存年限:
5
1110004454
■輔■導■室■■■■收■文:■11■1/■12■/1■9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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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共 3 頁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
(簡章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
章附件三)均達 80 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
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
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附件四)轉介資賦
優異鑑定者。
(二)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初選時間:112年3月19日(星期日)。
2、富選時間:112年4月15日(星期六)。
(三)初、複選考場:
1、初選考場:中山國小、花壇國小、和美國小、湖東國
小。
2、複選考場:平和國小、泰和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
試場學校,詳情依教育 處 4 月 13 日公告為準)。
(四)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三、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家長卻未接獲資優考
試相關訊息,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網
頁,並請教務處協助篩選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
妥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達80分以上者,主動通
知報名相關事宜。
四、請貴校教師協助觀察推薦具資賦優異潛能之身心障礙學
生,得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
件四)轉介本案資賦優異鑑定,以利發掘雙重特殊需求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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