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託播訊息如 下:
(一)託播期間:1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託播內容: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開 徵,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請如期繳納,彰化 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二、敬請將宣導訊息播出之相片,以e-mail (A0000371@changtax.gov.tw)傳送至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