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10305586號
附件:原函影本及其附件(2個電子檔)
主旨: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8月9日部法一字第1115477460號函辦理。
二、檢附該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