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10301458號
附件: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共2個電子檔)
主旨:函轉銓敘部關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1年8月4日部法二字第1115475501號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