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80354885號
附件:原函、改進措施、對照表、附表(電子檔共4個)
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及附表,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附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