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80349415號
附件:銓敘部原函(共1個電子檔) (0349415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銓敘部關於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一事,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8年10月2日部法一字第1084860352號函辦理。
二、檢送銓敘部原函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