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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9-10-05 | 點閱數: 41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80349415號

附件:銓敘部原函(共1個電子檔) (0349415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銓敘部關於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一事,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8年10月2日部法一字第1084860352號函辦理。

二、檢送銓敘部原函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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