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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4-13 | 點閱數: 23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10130423

附件: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

碼:8WHA3E

主旨:檢送111年公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相關表件,請惠予轉知所屬人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111年公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教師介聘他縣市申請作業主要時間如下:

(一)申請縣外介聘教師應於111年4月28日(星期四)前上網填報資料(網址:http://tas.kh.edu.tw)。

(二)因應疫情,本年度縣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仍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申請人請備齊相關文件正本及積分表供各校人事人員進行初審,積分表正本及相關文件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之戳章及申請人之私章)於111年4月28日(星期四)前寄(親)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市中興路98號)。

(三)111年5月4日(星期三)積分審查小組進行積分複審,申請人請自行查閱線上補件通知及積分審查結果(http://volunteer.chc.edu.tw/boe/),如需補件,請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完成。

(四)申請人至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站下載資料確認表,於資料確認表填上積分成績及志願縣市,並簽名後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傳真或電子郵件至介聘中心,傳真:04-7287566、Email:nges7280366@gmail.com

二、另請利用洽公之便至南郭國小警衛室(彰化市中興路98號)領取「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

三、請詳閱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如有補充或修訂,請隨時留意本府新雲端公告及介聘天地相關訊息,並依公告之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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