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1月10日府教特字第1110012589號函賡續辦 理。 二、有關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第10頁入場證複選測驗日 期誤繕為111年6月26日,修正為111年6月25日,惠請各校 協助公告。 三、檢附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 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修正版)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