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補課原則之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3527號函)、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4078號函)及本縣「各級學校因應『COVID 19』停課、補課及定期評量應變計畫」 (110年09月14日修訂)辦理。
二、國民中小學停課課程之補課可採到校補課或線上補課(同步、非同步或混成)方式辦理,惟學校宜及早事先規劃及備妥校內線上補課計畫,經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留校備查。
三、隨文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參考指引」(109年12月21日修訂)及本縣「各級學校因應『COVID 19』停課、補課及定期評量應變計畫」 (110年09月14日修訂)各1份,建請各校於開學二個月內實施線上授課演練,使師生持續熟悉線上教學及學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