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00264475號
附件:修正要點(共1份電子檔)
主旨:修正「彰化縣政府受託辦理本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及代理教師甄選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及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彰化縣政府受託辦理本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及代理教師甄選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及第八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