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10480343號
主旨:112年1月8日(星期日)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以放假處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12月7日中選人字第1113750393號函辦理。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