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彰化縣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參照。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如下,請各參賽隊伍務必配合:
(一)配合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預告芭蕾比賽(演出人員不列入計算);伴奏人員列入計算;國小 2 年級以下非舞者禁止隨行入場。(備註:114 學年度全區 因基隆演藝廳舞臺需靠電梯進出,搬運布景或道具以下 規定:
1.各參賽團隊搬運道具及布景人員以 6 人為上 限;兒童舞蹈以 8 人為上限。
2.電梯入口尺寸高 250cm 深 420cm寬 180cm,每個團隊僅限一趟載運,含 搬運人員)。
(三)重要日程如下:
1、比賽期間:113年11月5日至10日。
2、彩排時間:113年11月3日至4日。
3、網路報名時間:113年9月9日至13日。
4、紙本收件時間:113年9月11日至16日。
5、公告報名結果:113年9月23日。
6、出場序抽籤時間:113年9月30日。
7、彩排登記時間:113年10月14日至16日。
8、公告抽籤及彩排登記結果:113年10月18日。
9、領隊會議時間:113年10月23日。項目(個人 組於 115 學年度開始實施,團體乙、丙組於 116 學年 度開始實施),修訂(增設)之計畫條文如下:
1、第伍點第五項新增芭蕾項目之敘述。
2、第柒點項目規定比賽時間、各類組所著之軟(硬)鞋限 制及不可使用使用陳列布景及道具等。
3、第玖點第一項第(一)款第4目及第(二)款第2目新增芭 蕾項目之評分標準。 (二)第陸點第六項:維護參賽人員與舞臺之安全,113 學年 度個人組及團體乙、丙組搬運道具及布景人員以8 人為 上限(甲組10人);兒童舞蹈以10人為上限(甲組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