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詳如 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6月17日藝視字第 1110001829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將視疫情等實際情況,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 創作,其類組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 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 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 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 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 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