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1100343083號
主旨:有關本縣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及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 術比賽書法類現場書寫用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9月23日藝視字第 1100003484A號函辦理。
二、本縣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之書法類初賽作品經評選後, 錄取件數三分之一為佳作,各組從佳作中擇優錄取若干 名,於110年10月20日至忠孝國小體育館參加決賽現場書 寫,決賽用紙說明如下,請貴校轉知參賽學生預做準備:
(一)本次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選定蕙風堂羅紋(H)紙。
(二)國中組、國小組限用對開,每人最多2張。
(三)高中(職)組限用全開,每人最多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