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99
  • slider image 75
  • slider image 97
  • slider image 88
  • slider image 76
  • slider image 77
:::
轉知 學務主任 - 學務處 | 2021-08-30 | 點閱數: 14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1100305203號

附件:彰化縣110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共1個電子檔) (0305203A00_ATTCH1. pdf)

主旨:檢送「彰化縣110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修訂重點如下,請各參賽隊伍務必配合:

(一)第陸條第一項第(二)款第1目:團體甲組人數上限自75人 下修至50人(僅限110學年度)。

(二)第陸條第六項:為維護參賽人員與舞臺之安全,110學年 度各參賽團隊搬運道具及布景人員以10人為上限;惟兒 童舞蹈團體甲組以12人為上限(演出人員不列入計算); 國小2年級以下非舞者禁止隨行入場。

(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因應須知(第13頁)。

(四)依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處理獎懲案件注意事項及各機 關辦理業務績優或辦理各項活動之敘獎標準,名次在參 加評比機關之二分之一以後者,不予敘獎及相關範例。

(五)各組指導教師之敘獎以報名表填列資料為準,行政人員最多得以擇一(優)項 敘獎,其餘人員得視其獲獎項目累計敘獎,請各校逕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本權 責辦理敘獎,獎狀部分由本府另行發給。各類組獲獎之 指導教師若為實習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支援教師、外 聘人員或非校內教師,則改頒獎狀乙紙。

三、因應疫情,後續辦理方式或日期將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及相關規定滾動式修正。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