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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0-02-24 | 點閱數: 40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1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90055865號

附件:許可辦法、總說明及對照表(電子檔2個)

主旨:函轉內政部修正發布「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9年2月18日台內移字第1090930704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許可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涉及「國家機密」之文字,修正為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修正條文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

(二)增訂赴陸轉機之申請事由。(修正條文第六條)

(三)定明赴陸返臺後之通報程序及各機關(構)之續處作為。(修正條文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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