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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5-23 | 點閱數: 10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30186762

附件:附件1-內政部原函、附件2-核心技術人員赴陸說明、附件3-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電子檔3個)

主旨:「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15日以台內移字第1130933454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3年5月15日內授移字第1130933489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於112年12月5日公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為配合辦理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人員(含離職或受委託、補助、出資終止人員)之建檔管制及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事宜,爰修正旨揭作業規定,並增訂是類人員之建檔名冊及赴陸申請表。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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