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30035463號
附件:原函影本及「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各1份(電子檔2個)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為應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有關生育補助相關規定,更新「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給字第1134000126號書函辦理。
二、為配合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6條修正生育給付相關規定,旨揭「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生育補助修正規定,已自113年1月5日生效,爰更新旨揭問答集,並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總處政策與業務/業務Q&A/福利文康,及eCPA人事服務網/「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專區/法規資料查詢項下。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