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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4-06 | 點閱數: 21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20117525

附件:縣內介聘表件(共1個電子檔)

主旨:檢送112學年度「彰化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相關表件,請惠予轉知所屬人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112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申請作業主要時間如下:

(一)本年度縣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申請人請備齊相關文件正本及積分表供各校人事人員進行初審,積分表正本及相關文件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之戳章及申請人私章)於112年4月27日前寄(親)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市中興路98號)。

(二)縣內介聘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申請介聘縣內他校者,請於112年5月1日中午12時前上網登錄基本資料,並於112年5月8日中午12時前上網選填志願學校。縣內介聘網址:https://www.chtas.chc.edu.tw/

(三)112年5月2日積分審查小組進行積分複審,申請人請自行查閱線上補件通知及積分審查結果(http://volunteer.chc.edu.tw/boe/),如需補件,請於112年5月5日中午12時前完成。介聘作業訂於112年5月10日辦理。

(四)申請人至介聘網站下載個人資料表,於資料表簽名後於112年5月5日傳真或電子郵件至介聘中心,傳真:04-7287566、Email:nges7280366@gmail.com

二、如日程或介聘相關作業有變動,請隨時留意本府教育處府雲端公告及本縣介聘天地相關訊息。

三、另,教師參加教師介聘作業,得於課務自理原則下,由各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覈實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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