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8學年度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第2學期調整上課日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06790號函辦理。 |
二、 |
基於親子作息同步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家長照顧需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15日召開之「有關109年1月23日彈性放假並於2月15日補班之學校因應諮詢會議」達成共識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之課程調挪至2月15日(星期六)上課,並將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業式提前至6月29日辦理,請貴校預為規劃並及早提醒家長,以利後續安排。 |
三、 |
至各校畢業年段班級(小六、國三、高三),亦皆應於2月15日返校全日上課,額外上課1日之部分得由各校本權責決定畢業典禮是否提早1天辦理,不受本府108年5月31日府教學字第1080180371號函及108年6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80201260號函規定之畢業典禮時程限制;另2月15日當天課程亦授以各校自行本權責決定調挪哪一天課程至2月15日上課。 |
四、 |
因行政院業於109年1月9日宣布未來農曆春節將透過補班挪移調整,從小年夜開始放假,以利國人做好返鄉規劃、分散車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後續將研議常態性因應措施,以使親子作息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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