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
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
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
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
項成績達「優等」。
(三)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110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
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
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
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
項成績達「優等」。
(四)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或學生於111年4月25日(星
期一)至4月2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111學年
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
名。
(五)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評量者,請家長或學生
於111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原初審
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
(六)初、複選時間:
1、初選:111年5月28日(星期六)。
2、複選:111年6月25日(星期六)。
(七)因應防疫,應試期間進出校園須全程佩戴口罩、配合量
測體溫並填寫健康聲明書;為避免考場人員過度集中而
發生群聚感染,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
(八)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
三、由於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家長卻未接獲資
優考試相關訊息,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
網頁,並請國小教務處協助篩選成績符合資格之學生,主
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