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文化局辦理「建縣三百年-百詩爭鳴」徵文簡章、報名表及海報電子檔各乙份,請惠予協助於所屬網站及跑馬燈公告宣傳,並鼓勵所屬同仁、師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110年10月1日至111年1月5日止,參選資格限為1.設籍彰化縣;2.出生地彰化;3.現於彰化縣居住、就學、工作(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徵文類別分別有新詩及傳統詩兩大文類,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每人每類可報名多首(組),入選每類每人限一首(組)為原則。
二、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含網路發表)、未曾獲獎之作品。請將作品word電子檔(電子檔檔名請標明參賽文類、主題及參賽者姓名)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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