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00448890號
主旨:有關111年1月9日(星期日)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之員工投票日放假事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12月7日中選人字第1103750340號函辦理。
二、選舉區外之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依規定不放假,但戶籍設在選舉區並具投票權者,得比照選舉區內員工投票日放假之規定辦理。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